本文摘要:
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直机关实行夏季事情时间的通知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南北港、武垦场、县政府各部门,县直及驻县各单元:经研究,将县直机关事情时间调整为夏季事情时间,自5月5日起实行,详细事情时间如下:上午:09:00——12:00下午:13:30——18:00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8日
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直机关实行夏季事情时间的通知各乡(镇)人民政府、南北港、武垦场、县政府各部门,县直及驻县各单元:经研究,将县直机关事情时间调整为夏季事情时间,自5月5日起实行,详细事情时间如下:上午:09:00——12:00下午:13:30——18:00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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